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截止目前,我校2025级新生报到、入学注册工作已经结束,现有何瑞凯等84名新生(名单见附件)未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拟对何瑞凯等84名新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10月28日—11月7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我校纪检监察处反映。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57132760(仅工作日09:00-15:00),邮箱:dzxxxy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