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5级在校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准许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校因专业停招、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入学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2.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
3.中高职贯通和五年一贯制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互转。
(三)中德合作专业原则上与其他专业不可以互转;
(四)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后,原则上不得撤回。
三、转专业要求与计划数
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需符合转入专业对学生的要求,并参加转入专业组织的相关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对转入学生的具体要求、考核方式和录取要求等见“附件一:《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学生可以按照方案中转入专业的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如有未出现的专业,则表示该学院的专业今年学生容量已近饱和,无法接收学生转入计划。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有限,具体见“附件二:《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计划数》”。各二级学院会根据实际申请人数和考核情况等,择优录取。
四、转专业工作进程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应于11月26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三);学生于12月10日前将审批好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于12月22日至12月26日安排对转专业学生的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见“附件四:《2025-2026学年转专业考核安排表》”),各二级学院并于1月2日前完成转入学生的审批工作并上报教务处。转专业最终结果将在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1月19日公布。
附: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时间 |
转专业方案公布 | 教务处 | 11月19日前 |
学生提出转出申请 | 二级学院 | 11月26日前 |
转出申请审批 | 二级学院 | 12月3日前 |
学生提出转入申请 | 二级学院 | 12月10日前 |
转入专业考核 | 二级学院 | 12月22日-12月26日 |
转入申请审批 | 二级学院 | 12月25日-12月28日 |
转专业申请上报 | 二级学院 | 1月2日前 |
转专业名单审批 | 教务处 | 1月5日-1月9日 |
转专业名单公示 | 教务处 | 1月12日-1月16日 |
转专业结果公布 | 教务处 | 1月19日 |
五、转专业后的学业要求
(一)经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进入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学习。
(二)转专业后的课程衔接:
1.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可抵冲相应课程学分;
2.相同专业课程学分可抵冲相应课程学分;
3.二级学院还应做好转入学生未修读课程的学业指导工作。
(三)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完成学业。
(四)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
六、监督与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生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57132760(仅工作日09:00-15:00),邮箱:dzxxxyjj@163.com。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一: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