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实习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为确保2026届岗位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一)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2026届岗位实习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全面负责本届学生岗位实习的安排、联系、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认真学习《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沪电信职院〔2022〕50号),确保2026级岗位实习的教学质量、学生人身安全等。
(二)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制定(修订)相关本届学生实习的教学文件(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并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编制2026届专科各专业岗位实习的实施计划。
2.做好岗位实习动员工作;向学生说明岗位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交待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大作业)等实习作业的具体要求;向学生发放《实习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和毕业实习指导书等材料。
3.对于所有进行岗位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都需要在岗位实习前与学生签订《岗位实习安全协议书》(《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岗位实习安全协议书》),各二级学院根据需要可在《岗位实习安全协议书》中增减相关内容。
4.对于(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进行)集中定点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需与实习单位、实习学生在岗位实习前签订三方协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各二级学院根据需要可在《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中增减相关内容。
二、实习方式
(一)按学生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岗位实习采用集中定点实习和自主(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二)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实习教学基地的联系人制度,协助实习教学基地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三)对选择自主(分散)形式进行实习的学生要加强管理,以确保顺利完成岗位实习任务;指导教师须掌握自主(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以及联系电话、E-mail或微信号、QQ号等联络方式,保持与学生的联系以掌握其实习情况。
三、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岗位实习结束时,应当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
(二)考核可以采取评阅实习报告、实习周记、毕业论文(大作业)、实习单位评语、笔试或口试(答辩)等各方面综合评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但必须在实习前向学生公布。
四、实习检查与总结
(一)岗位实习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巡视、检查、指导,二级学院分管2026届岗位实习工作的负责人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深入实习基地(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二)岗位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按《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备案),并按班级归档2026届岗位实习的相关材料。
五、实习时间及节点
(一)各二级学院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的相关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应该提前做好岗位实习的相关准备工作,在各专业的第五学期教学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安排学生第一时间进行岗位实习,岗位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2026届学生毕业岗位实习工作时间节点:
截止时间 | 任务摘要 | 备 注 |
2025年11月7日 | 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等完成岗位实习线上平台(工学云APP)注册及绑定。 | 二级学院负责督促。 |
2025年11月17日 | 各专业完成岗位实习平台上的岗位实习方案上传,完成实习分配。 | 二级学院岗位实习线上平台管理员、各专业负责人完成岗位实习线上平台APP注册及绑定。 |
2026年3月21日 | 2026届学生返校、注册、岗位实习任务再确认、岗位实习线上平台实习信息补充更正。 | 起止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21日。 |
2026年4月7日 | 回收毕业岗位实习中期检查表。 | 格式模板见附件2。 |
2026年4月28日 | 提交毕业岗位实习答辩安排表。 | 具体要求见附件3。 |
2026年5月19日前 | 岗位实习答辩。 | 起止时间:2026年5月1日至5月19日,岗位实习报告封面式样见附件4。 |
2026年5月22日前 | 岗位实习成绩录入完毕(岗位实习线上平台及教务系统)。 | 5月25日开始检查各二级学院成绩录入情况。 |
2026年6月8日 | 岗位实习资料归档。 | 资料清单见附件《岗位实习资料归档清单》。 |
注:相关表式、模板详见附件。
六、对未及时落实岗位实习学生的安排
(一)对于未能及时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务必要加强这部分学生的管理,必须严格控制未及时进行岗位实习学生的数量,可以结合各二级学院学生专业特点制订《2026届未进入企业实习学生替代岗位实习方案》,采用安排校内特色实训或者在线课程学习等方式进行弥补岗位实习,安排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完成岗位实习替代内容的学习与考核等。
(二)各学院要及时统计、掌握没有进入企业进行岗位实习的学生名单(该名单定期报送教务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要积极拓展实习单位,尽量有组织地将学生送到企业进行岗位实习。
(三)对于安排了替代岗位实习的这部分学生,也要将其纳入到二级学院岗位实习的统一管理中,其相关信息也要录入岗位实习线上平台(工学云APP)。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完成岗位实习线上平台(工学云APP)上岗位实习分配,落实指导教师。
(二)加强岗位实习的过程管理,建立岗位实习管理台账,持续关注跨省实习、赴国(境)外实习等重点领域。畅通实习违规问题教育系统内部投诉通道,严格落实实习安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实习安全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高岗位实习的教学效果。
(三)按照第五学期常规教学日程安排的时间节点,严把学业跟踪关。对照学籍管理规定,普查一遍2026届学生的学业情况,妥善处理好学生毕业岗位实习与学业遗留问题两者间的矛盾(有关学业遗留问题的书面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四)岗位实习报告要求:页数不少于20页(可图文并茂)、四号字体。
(五)及时归集岗位实习基本教学文件和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六)《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参考样式)、《岗位实习安全协议书》(参考样式)、《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参考样式)、《学生实习情况一览表》等材料的电子版可从学校网站通知页面中下载。
(七)各二级学院可在《实习安全协议书》的“其它约定”中增添诸如“如果乙方在联络方式(如手机号等)发生变更时没有主动告知本学院的指导教师,在出现甲方无法把学校的一些重要讯息通知到乙方的情况时,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等方面内容的告知条款。
(八)各专业须加强岗位实习工作的管理,实习结束后,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学校组织人员评估后进行公布,并进行表彰。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遴选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