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开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的概况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3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号)文件,上海市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文件精神于日召开了《上海市职业院校评估工作部署会》。会上,市教委副主任王平作了工作部署,市教委职教处副处长张福顺、高教处副处长赵坚、市评估院副院长李耀刚分别作了评估工作的相关说明,市教科院研究员马树超解读了职业院校评估指标,市教科院信息中心主任薛巍介绍了评估工具和操作方法。

    学院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文件精神和上海市工作部署会要求在月期间开展了评估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填报内容包括: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表(含基本情况表、师生情况表、专业情况表);调查问卷的在线填写(含校长、教师和学生问卷)。通过各系(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完成了年相关数据的填报,并于日顺利通过了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的审核。后续工作是在日前完成学院的自评报告,并在学院上公布。

督导室

2016年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