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我校2023年新生报到、入学注册工作已经结束,侯安特等174名新生(名单见附表)未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将以上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21-57131552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