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届毕业生学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玉霞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254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 2024 届毕业生学历工作,现就学历资格审查、学历资格申报、学历证书领取与发放、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历资格审查

学历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审查注册情况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条入学与注册的相关规定,学生须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查学生的注册情况,未办理注册的学生一律不得进行学历资格申报,同时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作进一步处理;已办理暂缓注册的学生可以进行学历资格申报,但各二级学院必须督促学生在暂缓期限到期前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2.审查课程修读与学分获取情况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毕业与结业的相关规定,学生应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与选修课程,取得毕业要求的总学分数。

各二级学院在审查过程中需要进行学分替换的,请于学历资格申报前报教务处审批。

  3.审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情况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一律不得纳入学历资格申报。具体参照《关于2024届预毕业生学历证书用图像采集的通知》。

4.学信网信息审核情况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并组织好相关学生于4月底前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专业等信息),如本人学历信息有误,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反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进行勘误。

二、学历资格申报

1.整体安排

根据我校《学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学期秋季学历资格申报分为两个批次,分别定于5  302024年第2 批次7 10 2024 年第3 批次

本学期未通过学历资格审查的学生可于下学期初进行学历申报,具体安排见下学期的常规教学工作安排。

2.学历资格申报材料

1)初次申报学历证书的,需向教务处提交“学历证书初次申报申请表”(附件一

2)申请换发学历证书的,需向教务处提交“学历证书换发申请表件二,并附上原学历证书原件。如原学历证书遗失的,需提交学生本人签名的遗失说明,并由所在二级学院加盖公章。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稿与电子稿,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学历工作进程表。联系人:王汝君,联系电话:57131552,电子邮箱:20190071@stiei.edu.cn

三、学历证书领取与发放

1.学历证书领取

各二级学院领取学历证书时需准备:学生成绩单两份加盖公章和毕业生登记表。

2.学历证书发放

各二级学院在进行学历证书发放时务必做好签收工作,并及时将签收单归档、移交学校综合档案馆存档。

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为确保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等能及时登陆学信网查验证书,各二级学院必须及时将学历证书发放情况反馈至教务处,具体要求为:

1.通过学历资格审查且学历证书已发放的,需向教务处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申请表(附件三,申请为该部分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

2.未通过学历资格审查且学历证书未发放的,需向教务处提交“未发放学历证书退回申请表(附件四,并附上未发放的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工作进程表

事项

学历资格申报

学历证书领取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提交材料

学历证书初次申报申请表换证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换发申请表”

●成绩单(两份)

●毕业生登记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申请表”(有未发放学历证书的还需提供“未发放学历证书退回申请表”)

2024

2批次时间

530

预计6月21日后

6月24

2024

3批次时间

710

预计725日后

7月27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4 年 月 




1.附件一:学历证书初次申报申请表.xls

2.附件二:学历证书换发申请表.xls

3.附件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申请表.xls

4.附件四:未发放学历证书退回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