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发布者:周玉霞发布时间:2024-11-12浏览次数:1532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4级在校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准许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校因专业停招、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入学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2.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

3.中高职贯通和五年一贯制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互转。

(三)中德合作专业原则上与其他专业不可以互转。

(四)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后,原则上不得撤回。

三、转专业要求与计划数

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需符合转入专业对学生的要求,并参加转入专业组织的相关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对转入学生的具体要求、考核方式和录取要求等“附件一:《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方案》”。学生可以按照方案中转入专业的相关要求提前准备。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有限,具体见“附件二:《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计划数》”。各二级学院会根据实际申请人数和考核情况等,择优录取。

四、转专业工作进程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应于11月15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三);于1129日前将审批好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于12月9日至12月13日安排对转专业学生的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见“附件四: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考核安排表》”),并于1227日前完成转入学生的审批工作。转专业最终结果将在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1月6日公布。

 

附: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时间

学生提出转出申请

二级学院

11月15日前

转出申请审批

二级学院

1122   日前

学生提出转入申请

二级学院

1129日前

转入专业考核

二级学院

12月9-1213

转入申请审批

二级学院

1216-1219

转专业申请上报

二级学院

12月20 日前

转专业名单审批

教务处

1223  - 1227

转专业名单公示

教务处

1230  - 13

转专业结果公布

教务处

1月6

 

五、转专业后的学业要求

(一)经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进入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学习。

(二)转专业后的课程衔接:

1.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可抵冲相应课程学分;

2.相同专业课程学分可抵冲相应课程学分;

3.二级学院还应做好转入学生未修读课程的学业指导工作。

(三)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完成学业。

(四)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

六、监督与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生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57132760。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41110




附件一: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方案.pdf

附件二: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计划数.pdf

附件三:转专业申请表.pdf

附件四: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考核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