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践教学科老师发布时间:2024-10-1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岗位实习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为确保2025届岗位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一)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2025届各位实习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全面负责本届学生岗位实习的安排、联系、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认真学习《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沪电信职院〔2022〕50号),确保2025级岗位实习的教学质量与人身安全。

(二)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制定(修订)相关本届学生实习的教学文件(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并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编制2025专科各专业岗位实习的实施计划。

2.做好岗位实习动员工作,向学生说明岗位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交待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大作业等实习作业的具体要求;向学生发放《实习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和毕业实习指导书等材料。

3.岗位实习前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

二、实习方式

(一)按学生要求和我实际情况,岗位实习采用集中定点实习和自主(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二)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实习教学基地的联系人制度,协助实习教学基地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三)对选择自主(分散)形式进行实习的学生要加强管理,以确保顺利完成岗位实习任务;指导教师须掌握自主(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以及联系电话、E-mail或微信号、QQ号等联络方式,保持与学生的联系以掌握其实习情况。

三、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岗位实习结束时,应当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

(二)考核可以采取评阅实习报告、实习日记、毕业论文(大作业、实习单位评语、笔试或口试(答辩)等各方面综合评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但必须在实习前向学生公布。

四、实习检查与总结

(一)岗位实习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巡视、检查、指导,二级学院分管2025届岗位实习工作的负责人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深入实习基地(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二)岗位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按《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备案),并按班级归档2025届岗位实习的相关材料。

五、实习时间及节点

(一)各二级学院2025届学生岗位实习的相关时间安排:各专业的第五学期教学课程考核结束后,可以安排岗位实习,岗位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2025届学生毕业岗位实习工作时间节点:

截止时间

任务摘要

  注

20241118

各专业完成岗位实习平台上的岗位实习方案上传,完成实习分配。

二级学院平台管理员、各专业负责人完成岗位实习平台APP注册及绑定。

2024129

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完成岗位实习平台APP注册及绑定。

二级学院负责督促

2025322

2025届学生返校、注册、岗位实习任务再确认、岗位实习平台实习信息补充更正。

起止时间:2025年226日至3月25日

202545

回收毕业岗位实习中期检查表

格式模板见附件2

2025426

提交毕业岗位实习答辩安排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3

2025514日前

岗位实习答辩

起止时间:202555日至513,岗位实习报告封面式样见附件4

2025517日前

岗位实习成绩录入完毕(岗位实习平台及教务系统)

517日开始检查各二级学院成绩录入情况。

202569

岗位实习资料归档

按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归档

注:相关表式、模板详见附件。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完成工学云平台上岗位实习分配,落实指导教师。

加强岗位实习的过程管理,建立实习管理台账,持续关注跨省实习、赴国(境)外实习等重点领域。畅通实习违规问题教育系统内部投诉通道,严格落实实习安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实习安全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高岗位实习的教学效果。

按照本学期常规教学日程安排的时间节点,严把学业跟踪关。对照学籍管理规定,普查一遍2025届学生的学业情况,妥善处理好学生毕业岗位实习与学业遗留问题两者间的矛盾(有关学业遗留问题的书面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岗位实习报告要求:页数不少于20页(可图文并茂)、四号字体。

及时归集岗位实习基本教学文件和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参考样式)、《实习安全协议书》(参考样式)、《学生实习情况一览表》等材料的电子版可从学校网站通知页面中下载。

)各二级学院可在《实习安全协议书》的“其它约定”中增添诸如“如果乙方在联络方式(如手机号等)发生变更时没有主动告知本学院的指导教师,在出现甲方无法把学校的一些重要讯息通知到乙方的情况时,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等方面内容的告知条款。

各专业须加强岗位实习工作的管理,实习结束后,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学校组织人员评估后进行公布,并进行表彰。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遴选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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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