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适用学校职业本科发展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本科专业增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拟增设职业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专业设置应按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教职成〔2021〕2号)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2.增设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战略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学校优先支持增设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上海“3+6”产业相关的专业。
3.增设专业应从学校和二级学院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有相关市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科专业为依托,需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论证。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有相关市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四)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五)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六)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五年建设规划及专业设置论证报告等。
(七)经过充分调研,形成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意见。
(八)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拟设置新职业本科专业的二级学院请提交以下材料(六件套):《上海职业本科试点拟设置专业申请表》《上海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XX专业设置论证报告》《上海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XX职业本科专业五年建设规划》《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意见》《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佐证材料》(见附件1-6)。
请申请新增职业本科专业的二级学院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到教务处邮箱jwcstiei@163.com。
联系人:李声锋;联系电话:57132780(1660),18116088228。
附件:
03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版20220427.docx
06 XX专业佐证材料模板(简)20220426 V-6.docx
教务处
202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