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专业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和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沪电信职院〔2022〕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2023年度所有专科专业进行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评估对象
我校各二级学院承担有专科生培养任务的全部专科专业均参加本次专业评估(详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的自主招生、中职应届毕业生招生、五年一贯制招生等专业归属于专科专业目录相应专业参加评估。
二、专业评估程序和内容
(一)评估程序
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和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评估程序分专业自评、校内检查、专家评审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1.专业自评阶段
时间:2023年10月23日(周一)至2023年11月13日(周一)
本阶段,各专业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分类管理和专业动态调整评估指标体系》填写《XX学院专业预警和专业动态调整分级自评表》(见附件2)开展自评,并按《自评表》中指标顺序提供佐证材料,《自评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编上正确的索引页码。各专业自评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教务处。
2.校内检查阶段
时间:2023年11月14(周二)至2023年11月19日(周日)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提交的材料做形式上检查审核。
3.专家评审阶段
时间:2023年11月20日(周一)至2023年11月30日(周四)
学校聘请专家审阅学院专业分级《自评表》和佐证材料,通过查阅材料、访谈有关部门、考察教学设施等形式,对各专业做出客观评价。
4.总结整改提高阶段
时间:2023年12月1日(周五)评估后持续进行。
各专业根据专家组的建议,总结经验,落实整改工作。
(二)评估内容
1.专家组查阅《自评表》;
2.专家组审阅佐证材料;
3.专家组访谈有关部门,核查数据;
4.专家组给出最终评价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专业评估顺利开展。
(二)各学院各专业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分类管理和专业动态调整评估指标体系》提供评估资料(《自评表》和佐证材料),提交教务处后原则上不能修改。
(三)各学院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自评表》(一式三份)、佐证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教务处中德楼C10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教务处邮箱jwcstiei@163.com。
四、评估结论及应用
学校根据各专业提交的材料和专家意见,将专业评估结论分为A、B、C、D四级,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
本次专业评估情况将作为学校招生计划制定、专业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效果好的专业,从增加专业建设经费、动态调整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效果较差的专业,实行招生预警机制,学校将采取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项目申报资格等方式连续跟踪督导。
联系人:李声锋,朱瑶瑶;联系电话:57132780-1660
教务处
202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