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审批手续
1.学生填写《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见附1);
2.学生将填写完毕的《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学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给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3.教学秘书到财务处核查学生缴费情况,涉及费用未交清的学生必须结清费用才可进入保留学籍审批流程,涉及退费的由教学秘书办理退费;
4.二级学院审批通过后,教学秘书将相关保留学籍材料交教务处;
5.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知办理保留学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有关学生并将相关退费材料交财务处办理退费。
二、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持《学生离校手续单》(见附2)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要求请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三、领取保留学籍证明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将《学生离校手续单》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并领取保留学籍证明。
附1:
保留学籍申请表.pdf
附2:
学生离校手续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