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变更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 变更范围与申请材料
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发生变更,可提出申请。
需提供材料包括:本人身份真实性的手写签名申请、新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变更姓名须有曾用名及变更日期记载)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高考报名信息采集错误,需由当年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证明。
公安户籍部门工作疏忽导致身份信息错误的,需由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更正证明。
其他情况如故意变更以谋取私利者不予办理;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 工作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申请。
二级学院审核:学院审查申请理由及材料,审核通过后上报至教务处。
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复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变更学信网信息。对于姓名与身份证号同时更改的情形,需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四、 材料提交流程
线上:学生本人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相关材料上传提交,提交成功后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处进行复核。
线下:学生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交由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交由教务处进行复核。
五、 重要提示
学籍信息是学历电子注册的核心内容,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再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
变更身份信息是严肃事项,各学院须严格核查,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等行为。
鉴于姓名变更可能对个人学习、生活及未来发展带来诸多不便,非特殊情况不建议在校期间修改姓名。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审核与材料报送工作。
